若公司面临破产境地而无法按照法定流程支付员工应得的
赔偿金,那么这种行为往往构成
违法现象。当企业步入
破产清算阶段时,员工的薪资待遇、
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理应被视为首要偿还的
债务。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明确规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
破产财产将依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企业所
拖欠的
员工工资及
医疗费用、
伤残补助金、
抚恤金等;其次是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最后是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然而,若破产财产的确无法满足所有债务的清偿需求,从而导致无法全额支付员工赔偿金,尽管这一情况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合法,但却属于客观存在的履行不能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向
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等途径,尽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