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工受伤患者在急诊就医期间使用了基本
医疗保险,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将其改为自费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然而,这其中涉及到的具体操作步骤相对繁复。
在法律规定层面,
工伤治疗的经济支出应该由
工伤保险基金负担,而非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处理。
一旦出现已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患者应当立即与
医疗机构取得联系,详细阐述实际情况,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退款以及变更支付方式的手续。
在此过程中,患者还需尽快向所属工作单位汇报
工伤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便单位能够向
工伤认定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值得强调的是,患者必须妥善保管所有的
医疗费用收据、
病历等相关文件材料,以备未来工伤认定以及报销之用。
如在变更支付方式的过程中遭遇任何困难,患者可寻求单位或者劳动保障部门的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