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包装版权与
外观专利这两个概念时我们需要明确地认识到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显著的不同点,包括: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讲,版权的重心在于对具备独创性的表达形式进行保护,例如那些独特的图案设计、文字排列组合等等;而外观专利则侧重于对产品外观新颖设计的保护,强调其创新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
其次,从保护条件来看,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便会自动生成;然而,外观专利却需要向国家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授权方能生效。
再者,从保护期限的角度出发,版权中的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而发表权以及其他
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则为作者终身及其去世之后的五十年;至于外观专利,其保护期限仅有十五年。
最后,从维权的角度来看,
版权侵权的判断相对较为主观,更加注重实质性相似的比较;而
外观专利侵权的判断则更为客观,通常采取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式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