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下,若小三产下胎儿,通常并不能据此直接向男方提出索要
经济补偿的请求。
然而,若男方涉及如下所列的几种情形,女方有权主张其相应的合法权益:
首先,若男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与小三按
结婚的形式生活在一起,且得到周围人认可为夫妻,则极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
重婚罪,在此情况下,女方有权通过
诉讼手段寻求法律救济,并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
赔偿;
其次,倘若男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从而对
夫妻共有财产权造成侵害,那么女方同样有权要求男方在
分割财产时予以适当减少或者不予分配。
然而,针对小三而言,她与男方之间的关联并不受现有法律条款的保护。
孩子作为非法生育的子女,虽然无法像婚生子女那样直接享有
继承权,但是仍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各种基本权利,包括接受父母
抚养照顾的权利。
而就小三这个个体来说,想要仅仅因为生育了孩子便向男方索取所谓的损失费赔偿,是很难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