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诉讼时,原则上来说,作为被告方所提供的
证据都必须预先告知原告。
根据我们国家
民事诉讼程序的明文规定,法院将负责组织双方
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环节,并且被告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所有证据材料。
在此之后,法院将会把被告方所提交的证据副本送达到原告手中,从而确保原告能够享有知情权以及对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整个
诉讼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使得双方当事人都能对彼此的证据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准备并作出相应的回应。
然而,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细节可能会因为各个地区法院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因此,如果您正处于诉讼的某一方,我强烈建议您时刻关注法院的通知以及相关的程序要求,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