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常规而言,当员工遭受了职业伤害并经由相关机关确认构成了
工伤之后,等到伤势状况趋于稳定,便有资格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
这一过程的启动通常会安排在获得
工伤认定结果的次日起1年。
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等待期应依据伤者的康复程度而定。
假设
停工留薪期间结束时,伤情依旧处于不稳定性,或者存在导致劳动能力受限的可能,那也务必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和明确的是,申请鉴定的组织或个人若对设区县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之内向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复议申请。
反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将被视为终局性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