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
动物致人损害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饲养的动物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必须要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能证明该伤害是由于受害方自身的
故意行为或是重大过失导致的,那么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就有可能无需承担或仅需部分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未能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没有为动物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他们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再次,对于那些被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如果它们给他人带来了伤害,那么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将无法逃避其应负的侵权责任,并且在此情况下,他们并不能找到任何免责的理由。
最后,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过错导致动物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受害方既可以向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要求
赔偿,同时也可以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
当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为受害方进行了赔偿之后,他们还有权向前述的第三方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