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决定进行
清算以妥善解决
债务问题之时,首要步骤便是成立清算小组。
该清算小组需在成立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务必通知各位
债权人相关事宜,并同样需要于第六十天内在当地知名报刊刊登有关清算工作进展的公告。
请债权人务必在收到此份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向清算小组提交您的
债权申报。
清算小组在完成对公司财产的全面清理以及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之后,将拟定出一份详细的清算方案,并上报至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人
民法院进行确认。
在公司财产依次支付清算费用、员工薪资、
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
补偿金,缴清所有欠缴税务,偿还所有应付之债后,如有剩余财产,则
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据各股东的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则将根据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算小组将负责撰写清算报告,并上报至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同时还需将这份报告提交至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公司注销手续,并对外公布公司已经终止运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