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
遗嘱明确
财产分配的情况下,依照
法定继承规定进行
财产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
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
继承事宜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者并不享有
继承权;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
存续,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将依法获得继承权。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中,他们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保持均等比例。
然而,对于那些经济生活上存在特殊困境并且身体状况较差,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讲,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该给予特别关照。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赡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可以适当多分得部分遗产。
对于那些具备
抚养能力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而言,若未履行
抚养义务,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建议各继承人之间尽可能地进行充分协商与沟通,如若协商无果,可选择通过
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