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破产清算的前提下,就冒然地要求解除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得公司的应收及应付账款的清偿工作陷入僵局,呈现出公司股东、
董事以及实际操纵者必须理解并承受公司所背负的
债务清偿责任的可能。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在终止业务的过程中必须进行规范的清盘操作,以便妥善处理各种待清理的债权和
债务关系。
任何未经合法程序实施的公司撤销行为都可以被视为非法的注销过程。
对于公司股东而言,如果他们没能完全履行或者根本没有履行己方的
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剩余资金和利息的范围内,他们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支付补充性的
赔偿责任。
若股东在未经合法
清算的情况下做出了撤销登记的决定,从而引发了公司以后无法实施清算的严重后果,那么他们有可能需要为公司的各类
债务承担起连带清偿的法律责任。
倘若董事或者实际操纵者对未经合法程序的撤销存在明显失当之处,他们有责任承担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
对此类问题的
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
诉讼等方式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