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诉讼时,用于证明婚姻
存续的重要文件便是
结婚证书,即通常所说的结婚证明文件。
对于那些不慎遗失或者损毁了结婚证书的人士来说,
办理结婚证明的程序如下:
首先,
当事人可凭借户籍册及个人
身份证明前往原办理
婚姻登记事宜的机构或者任一一方当事人的常住
户籍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请求,从而申请
补办结婚证书。
婚姻
登记机关将对照其保管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查,经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会为申请人重新颁发结婚证书。
其次,若婚姻登记机关未能成功查阅到当事人的婚姻档案,那么当事人还可以考虑寻求所在单位、村庄(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亲属提供
婚姻状况证明的方式来证明婚姻关系。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这类证明文件的法律效应可能相对较小,究竟能否被法庭认可,则需具体根据法院的审核与裁决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