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在口头形式上终止了
劳动者的聘用,而此举并不符合法定规定,那么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上提出
申诉。
在申诉过程中,劳动者应当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收集关键性的
证据,例如通过录音记录与雇主讨论结束聘用事项的谈话内容,或者收集与工作团队有关的实时聊天记录以及过去的工作邮件等等,以明确验证实际解聘事件的真实性。
当正式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时,劳动者需要准备齐全的文件资料,其中包括
劳动仲裁申请书、个人
身份证件
复印件、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以及所有能够证明解聘行为造成的损害的证据材料。
在书写
仲裁申请书时,申请人应该明确阐述他们的
仲裁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一般而言,仲裁请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要求恢复丧失的
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相应
赔偿金,或者其他合理合法的诉求。
随后,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将依据双方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说词展开审理工作,并依法做出最终裁决。
如有任何提议或上诉,均应在收到
仲裁结果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及时提
起诉讼。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劳动
仲裁案件存在一定的时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时间。
因此,劳动者必须珍惜每一次维权的机会,及早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