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倘若擅自
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其数额超过两万元,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
职务侵占罪。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权限和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并且
数额较大者,那他将会面临着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
处罚。
若非法占据的数额极为惊人,那么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有可能被强制没收
个人财产。
然而在
司法审判过程中,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界定一般是指六万元人民币以及以上的数额范围。
即便侵吞的资金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例如未超过六万元人民币,但最终仍然有可能遭受来自于原所属单位的内部惩罚,例如解除职务、追回被盗用的财产、
赔偿相关
经济损失等等。
与此同时,该公司亦有权选择通过
民事诉讼方式来要求该
法人归还被非法占有的那部分财产,并同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实际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节、相关
证据等多种复杂因素加以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