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可划分为全责、主责、次责以及轻微责任四种类型。
其中,全责代表
医疗事故损害结果全部源于医务人员的
医疗过失行为;主责则表明损害结果主要源于医疗过失行为,但同时,其他因素也产生了次要影响;次责意味着损害结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而医疗过失行为仅起着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意味着损害结果绝大多数是由于其他因素所导致,医疗过失行为在此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较弱。
在划分责任程度时,需要全面综合考虑到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患者本身存在的原有疾病状况等多种因素。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将据此对于责任程度进行明确的判定,这也是处理医疗事故
赔偿相关事务的关键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