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司债务的承担对象一事,必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判。
通常情况下,
有限责任公司会以其所有财产来负担公司的
债务。
同时,股东则仅需按照其
认缴的
出资额范围内,为公司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至于
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个股东,他们则是以其所认购的公司股份作为偿债限制。
倘若公司股东有滥用
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
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并给公司
债权人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那么这些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
另外,若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是以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然而,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那么他/她可能需要向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相当复杂,需要我们结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明确
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