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依据具体状况决定着由谁来承担
工伤保险未予报销的医药费的责任。
若是由于用人单位没能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促使职工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会得到相应的
赔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被报销的医药费理应由该用人单位负责承担。
当
工伤事故系由第三方造成时,已经由第三方支付的
医疗费用将不会再次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
然而,若第三方未能支付或暂时还不能确定其真实身份,只要工伤保险基金先进行支付,之后便有权利向第三方
追讨这笔款项。
此外,倘若
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了超过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通常需要由工伤职工本身来负担这些开支。
但是,若用人单位在此次工伤事件中存在着过失行为,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要分担补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