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对于非法解除合约所支付的
赔偿款,依法应当缴纳相应
税费。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针对个人因为解雇/终止
劳务关系而收获的一次性
经济补偿金,其中在当地的上年度人均职工
工资数额的三倍范围内的那一部分,无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然而,如果数额超出这个上限,未纳入到本年度的合并收入中,将专用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核算纳税。
在此提示,请务必以政府税务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导为依据来执行具体的税金计征与管理工作。
另外,为妥善处理这类型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各类与此事件有关的重要
证据,例如
合同解除证明书以及赔偿支付凭据等等,以便在开展税务申报和相关核验工作时有所依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