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单方面毁约之事件,且合同中并未针对该特定违约情况设置相应违约规定时,受损方仍可依照
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需要依据我国现行《
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准确判定。
通常而言,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例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修理服务、更换损坏物品等等。
然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已经失去其实际价值或变得不可能实现,那么受损方则有权利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
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本应获取的预期收益,但是
赔偿金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该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最大损失范围。
此外,受损方还需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对于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将无法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总的来说,尽管合同中并未明确列出违约条款,但法律仍然会坚决维护受损方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