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对被取保候审人收取的
保证金是允许全额或者部分退回的。
具体来讲,如果在整个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
当事人严格遵守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
自离开居住城市或远离指定区域;干扰
证人作证行为的发生;故意销毁、篡改或伪造
证据使案件陷入瘫痪状态;以及串通其他人员进行
虚假陈述等行为均未出现,那么在取保候审期结束后,他们便可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然而,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被没收的风险,同时还会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责令其坦白过错,再次缴纳保证金并寻求保证人的
担保;抑或是变更为
监视居住,甚至采取
逮捕措施。
总而言之,只要被取保候审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金通常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