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对
工伤鉴定的结果持有怀疑态度且已经持有的时间超过了 15 个自然日,通常,根据常规规定,在收到鉴定结果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您是有权利向上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再次鉴定申请的。
然而,若你已经错过了这 15 个自然日的时限,那么这个
重新鉴定的请求很可能会被拒绝接受。
尽管如此,您仍然拥有其他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如果您认为工伤鉴定的过程存在程序上的
违规行为或者鉴定依据不够充分等问题,您可以在未来的劳动
仲裁或者
诉讼中对此提出质疑。
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此事,并寻求他们的协助和指导。
同时,请务必妥善保管与
工伤事件有关的所有
证据资料,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程序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