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共同侵权责任的范畴中,既包含了
连带责任的形式,也存在着按份责任的
类别。
所谓连带责任,即是指在共同侵权案件中,被侵害方拥有向所有共同侵权者任意一人或者多人主张全额损失
赔偿的权利,与此同时,每一位共同侵权人均负有为被侵害方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的法律义务。
在实际判断和衡量共同
侵权责任的具体界定上,需综合考虑到各
侵权人所持有的过失程度,以及其行为对于损害后果产生的原由大小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可以清晰地划定各个侵权人应该承担的具体责任比例,则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分配相应的赔偿份额;若无法确定责任大小,便应当以均摊的方式进行赔偿责任分担。
例如,多个侵权人共同实施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使受害方受伤,该情形便符合共同侵权的定义,受害方有权向其中任意一人提出全额损失赔偿的诉求,而承担责任的侵权人有权向其他侵权人追偿超过自身应承担份额的那部分
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