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出轨行为所引发的
离婚诉讼事件中,人
民法院通常并未主动采取措施以
传唤第三者到庭。
究其原因,离婚诉讼所要处理的核心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
财产分配以及
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
然而,若相关
证据的取得必须依赖于第三者的出庭提供,并且此类证据对于案件的整体审理具有决定性作用,则经过相关
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有可能依照职权将此第三者传唤至法庭作证。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的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为了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必须提供充足且有效的证据支持,例如聊天记录、影像录像等。
另外,即便能够成功证明另一半存在不忠行为,其对财产分配状况的影响亦极为有限,一般来说,出轨一方并非必然会被强制要求“
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