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其对于
公司法以及
公司章程约定的主要职责与义务主要涵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依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数额及其时间逐步完成全部出资义务;
其次为遵守章程义务,股东应当始终如一地严格依据公司章程中的条款进行经营管理和决策;第三是禁止滥用
股东权利义务,即股东不得利用自身的权力来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
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及股东的
有限责任来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第四是
保密义务,股东应对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信息承担起保密责任;第五是
清算义务,当公司面临解散之时,股东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的清算过程之中;
最后是善意行使
股权义务,股东在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时,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并确保其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股东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义务,以
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保护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