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您享有向承担
赔偿责任方提出以下
赔偿请求权:
1.
医疗费用:涵盖紧急救治、住院治疗、诊断检查和康复锻炼等相关开支。
2.
误工费用:依照法定标准,补偿您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
劳动报酬。
3.
护理费用:陪护人员在陪伴照顾您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支出。
4.
交通费用:因前往医院就诊或者处理事故所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按照当地
法规规章标准予以赔偿。
6. 营养费用:根据医生开具的建议休养天数或者
伤残程度鉴定结果来确定具体数额。
7.
残疾赔偿金额:当您遭受身体伤害且程度构成伤残者,应当经过鉴定并视
伤残等级高低进行相应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假如因为残疾状况而需要使用辅助设备工具。
9. 被
扶养人生活费用:若您有需要
抚养的亲属。
10.
精神损害抚慰金:当您遭受严重精神创伤时,可以依法要求给予适当的
经济补偿。
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与上述赔偿项目有关的发票、收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以备日后索赔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