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
续签劳动合同导致雇员被解聘,则能否获得相应
赔偿,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倘若
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此期间,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了原先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来重新
签订劳动合同,而雇员却不乐意接受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便无须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雇员并不愿意接受,或者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地与雇员续签劳动合同,并因此解聘雇员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将按照雇员在该单位中的服役年限,以每满一年赋予一个
月工资的方式进行计算。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雇员,将按一年的标准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的雇员,将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