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有关
法规政策,用人机构除非因特殊理由,否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解雇怀孕期间的员工,这被视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孕妇可以选择让用人机构重新
恢复执行原有的
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机构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乘以双倍区间来计算。
经济补偿金额则是依据
劳动者在该机构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为准,每满一年就会发放相当于当前其月薪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而对于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部分,也会参照一年进行处理;若未达到半年的时间,那么经济补偿将会发放相当于该员工半个月薪水的金额。
例如,假设某位孕妇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三年,并且她的月薪为八千元人民币的话,那么赔偿金大约应为四万八千元人民币(即 8000 × 3 × 2)。
然而,实际
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孕妇的
工龄长度、
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