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其主要依据为我国《
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其中关键之处在于,要衡量被指控
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经获得
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之间,是否存在着完全相同或大致相近的情况。
若两相比较具有完全相同性,那么毫无疑问的,这就是所谓的“实质重合”;若只是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相似性,且这种相似性容易让普通
消费者产生误解和混淆,那么便可以认为构成了“近似”。
在分析判断的过程中,我们会综合考量诸如产品的实际使用场景、设计可变更余地的大小、公认的设计习惯等方面。
同时,往往还会以普通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作为评判的基准。
当设计的创新程度较高,设计空间较大时,对于差异性的要求自然也就更为严格;而在设计空间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即使存在细微的差别,也有可能不会影响到“近似”的认定。
总的来说,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