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通常所指乃公司之注册代表及法定
责任人。
关于
法人,当其以公司之名,代为实施民事活动时,引发之
法律效力,皆归属于公司本身。
相较之下,股东之责限则以其实际缴纳之
出资款额或者实际购买之
股权数量为准绳。
在责任界定方面,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行事,若在履职过程中误导公司、造成公司
经济损失者,理应为公司负起
赔偿之责。
然而,就股东而言,其
主要责任主要在于履行出资义务,若未能履行该义务,或者未能充分履行该义务,在特定情形下,须对此
公司债务负有
补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股东在公司运营决策过程中,可通过行使
表决权等手段来影响公司决策,但并不直接代表公司进行对外的民事活动。
总的来说,法人更注重于公司的对外代表以及经营管理工作;而股东则更关注于出资事宜以及公司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