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
医疗期实际上是指企业的在职员工因为疾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而不得不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并休息的期间,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
劳动合同。
当医疗期结束之后,如果员工仍然处于治疗阶段,那么用人单位一般来说是不被允许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选择与该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商讨如何妥善处理接下来的事务。
如果员工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也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那么在经过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员工能够提供确凿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仍然需要接受治疗并且有足够的正当理由继续请假,那么用人单位应该给予适当的考虑。
建议您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以及诊疗记录,以便在必要的时候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