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等级鉴定结论是否存在实效性的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
在
工伤认定结果确定之后,倘若用人单位或
劳动者对这一认定有所异议,他们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然而,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作出以后,将作为计算工伤
赔偿的关键性参考因素。
理论上讲,只要得到了工伤等级鉴定的最终结论,在随后的工伤赔偿要求过程中均可予以采纳。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申请工伤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开始,用人单位应当在第30个自然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在上述期间内提交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家属、工会组织有权在此后的一年之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