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的常规步骤大致如下:首当其冲,当
工伤员工经过一段时间的医疗疗养后,遗留了某些残障或对工作能力构成了潜在威胁时,他们应当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
伤残鉴定申请书,同时附上
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
接到申请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会从所设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之中,随机挑选出 3至5位相关领域具有权威性的专家,组建专家团队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由专家团队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充分考虑到专家团队建议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确立工伤工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值得强调的是,如果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的次日起算第 15个自然日之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重新鉴定的申请。
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则被视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