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之数额依案件
类别与涉及标的资产数额而定。
若以概括言之,财产案件之诉求金额或价值总额,则按比例划分为若干阶段累积缴纳。
当标的资产未超出 1 万元时,每宗案件需缴纳 50 元人民币;若标的资产超出 1 万元但未达到 10 万元,则需按照 2.5%之比例交纳;若标的资产在 10 万元至 20 万元之间,则需按照 2%之比例交纳,依次类推。
至于非财产性质的案件,如
离婚纠纷,每宗案件仅需缴纳 50 元至 300 元人民币不等。
对于
侵犯姓名权、
商标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
人格权等案件,每宗案件的缴费标准为 100 元至 500 元人民币。
至于
知识产权方面的民事案件,若无争议金额或价额,每宗案件需缴纳 500 元至 1000 元人民币不等;但倘若存在争议金额或价额,则依照财产案件之标准进行缴纳。
最后,
劳动争议案件之每宗案件需缴纳 10 元人民币。
然而,请注意,以上所有详细收费准则均需按法院实际执行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