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发现派出所并不愿意接受您提出的案件时,首先您需要对他们不予受理的缘由进行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他们提供的理由能否在法律上找到依据,能否被社会公众广泛认同。
假如派出所给出的理由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是缺乏充分的合理性,那么您有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派出所给您提供一份详尽的书面声明,详细列举他们不作处理的原因。
此外,针对这一情况,您还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局或同等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书,向他们详细阐述案件发生的过程、派出所拒收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您对此的看法和争议点,恳请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职责,敦促派出所尽快受理该起案件。
另一种方法是向检察院提出
申诉,由于检察院的职责就是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因此,检察院将会积极行动,督促公安机关受理您的案件。
在采取第二种途径之前,请确保您以及您所呈报的案件都处于派出所的
管辖权内,并且满足
立案所需的各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