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结束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倘若某个家长擅自将孩子带离原有的家庭环境,这通常并不直接构成
违法行为。
然而,此种行径极有可能在未来的
离婚争执过程中,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法律观点来看,作为父母,夫妻双方都享有对子女实施
监护以及培育的权利与义务。
倘若其中一位家长擅自动用这个权力,使另一方无法有效地实践和发挥自己应有的监护职责,在
离婚诉讼阶段,这很可能会被视作相当不利于该方获得
抚养权的要素之一。
若是这位擅自带走孩子的家长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到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业发展,甚至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在法院裁决
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将会充分考虑并权衡这一系列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婚姻关系尚存之际,双方应当尽可能以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子女
抚养方面的问题,从而避免给无辜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