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铺租赁合同争议案件之
管辖权问题,常规上应由被告居所地或合同约定之履行地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进行
管辖。
对于
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如双方已事先达成协议,则依约而定;若未曾就此事项做任何约定亦无明确指向性规则,此刻不妨将租赁物实际使用地视为合同履行地。
倘若该份合同中已经对
诉讼管辖法院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这种规定并不违背我国法律体系中的
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原则,那么我们便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确定管辖法院。
此外,当涉及到不动产租赁所引发的
纠纷时,不动产所在地具有法定的专属管辖权。
然而,商铺租赁
合同争议通常被视为一般的
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之内。
总而言之,在处理商铺租赁合同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
合同条款、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具体案件事实等多方面因素,以最终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