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侵权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大致可分为如下八个
类别:第一,停止侵害,即命令
侵权行为人立即终止其持续进行中的
违法侵权行为;其次,排除妨害,旨在清除侵权行为对于权利所有者行使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障碍;第三,消除危险,即将可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或者状况予以根除;第四,返还财产,即要求侵权
行为人将其
非法占有之物归还给权利所有者;第五,
恢复原状,即通过各种手段将被损坏的财产恢复至原始状态;第六,
赔偿损失,即对受害方因为侵权行为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七,赔礼道歉,即要求侵权行为人在公共场合中以公开的形式向受害方表达诚挚的歉意;最后,消除影响并恢复名誉,这一做法主要是针对受害方的
名誉权和荣誉权等受到侵犯的情况。
以上各式阶段性责任承担方式既可以分别施用,也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特性、其所产生的不良结果以及受害方的
诉讼请求进行整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