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若双方对解除婚姻存有歧义,则有权
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
在此过程中,法院对于
离婚案件的审理重点在于判定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出现严重破裂。
例如,当夫妻间存在诸如
重婚罪行为、与他人持续稳定地非法姘居、施加或承受
家庭暴力行为、长期且屡教不改地从事赌博、嗑药等有害活动,以及因感情困扰造成的分离生活满两年等情况时,法院通常会裁定这种情况下的夫妻感情已无可挽回,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然而,若以上列举的明确情节并未出现,那么首次
诉讼离婚的
胜诉可能性相对较低,法院可能会作出
不准离婚的决定。
但是,如果首次判决之后的一年内,原告再次
提出离婚诉讼,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证明其与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应该给予支持,准许离婚。
总而言之,在进行
离婚诉讼之前,
当事人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严重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