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
非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是属于
单位犯罪范畴抑或是个人
犯罪行为时,主要考虑如下几个关键性因素:
首先,考察
犯罪意图的形成过程。
当犯罪意图源于企业或团体的集体决策,那么该案件便更倾向于属于单位犯罪行为;相反,当犯罪意图主要由个人私下决定主导的话,我们就会将其判定为个人犯罪行为。
其次,观察犯罪所得是如何分配的。
若罪行所导致的经济收益主要归属于企业或团体,这无疑表明这是一起单位犯罪事件;然而,如果犯罪所得主要流向了个人,那么这很可能就是一起个人犯罪行为。
进一步讲,对于单位犯罪来说,这些犯罪行为常常都是以单位的名义公开实施的,并且渗透了单位的整个意志和利益体现。
此外,单位到底是依据相关法令进行合法设立,以及其是否进行着正常的经营活动等,同样是我们进行
刑事评估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倘若某个单位仅仅为了特定目的进行犯罪行为设立,亦或其成立之后以
犯罪活动作为其主要工作内容,那么我们往往不会将之列为单位犯罪来处理。
总的来说,进行此项判断时务必要全面综合考虑这些多种多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