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事例之中,以下几种情况常作为判定过错方的关键因素:
首先便是涉嫌
重婚或者存在与他人
非法同居的行为;
其次是对家人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再次是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最后则是由于自身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例如在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
婚外情等不当行为。
其中,“重婚”是指已婚人士再与他人进行合法登记
结婚,或者虽然没有进行正式登记,但是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而“与他人
同居”则是指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并非以夫妻名义,而是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过错的认定,必须要有充足的
证据加以支撑,例如书面文件、实
物证据、
证人证言等等。
如果能够证实对方确实存在过错,那么无过错方在
离婚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上或许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照顾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