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阶段,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制度正在局部区域内进行试行探索。
在此过程中,凡在试行区域内陷入负债困境而无法偿还的个人如欲申请启动
破产程序,其首要步骤便是向当地法院提交
破产申请书以及与之相应的各类证明文件,其中涉及到个人财务状况报告、负债清册、收入及支出结算等等各方面信息。
法院将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受理标准。
若经审理认定受理条件完备,法院有权指派专业人员(即管理人)负责对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予以清理和监管,同时债务人亦需积极配合,全面真实地向司法机构披露财产状况及其所负
债务详情。
作为破产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法院有可能对债务人名下的部分资产实施
清算并用于偿还
债权人的债权,同时也会对债务人的日常消费行为等方面施加适当限制。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无论何种情况下,破产程序终了以后,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未获清偿的债务仍然可依法获得豁免。
须知,自然人破产并非用于恶意逃债的途径,
申请破产者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严格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