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辞呈遭到拒绝的问题,这属于劳动局
管辖范围内之事。
您完全有权向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
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具备了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而在试用阶段,只需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便可随时结束
劳动关系。
只要您严格遵守并执行上述法律规定的相应通知程序,那么您将无需等待用人单位许可,直接在期满后离岗。
倘若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试图对此采取扣压您薪资或者采取其他任何形式的
违法行为,都会引起劳动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和处理。
如对其处理结果感到不满,还可以进一步
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