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决定
离婚之时,子女抚育权利的裁定乃是依据"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最为有益,确保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一根本立场出发进行的。
特别是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来说,除非母亲存在无法承担抚育义务的特定情形,否则通常会把
抚养权交给母亲。
至于那些年龄介于两至八岁之间的儿童,法官们需要在充分评估
抚养方以及非抚养方的养育人育况和相应条件后作出抉择,其中包括家庭的经济实力、稳定的居住环境、教育程度、是否存在不良习惯等各方面因素。
而当涉及到八岁及以上的青少年时,我们必须尊重他们自己的切身想法。
假如两个抚养责任方所具备的条件基本表现相当,那么若孩子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且他们也表示出有能力和意愿来协助照料未成年孙辈或外孙辈的话,就可以将此作为优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了。
总而言之,法院会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秉持着以最有利于孩子茁壮成长为核心目标的态度来作出最后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