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讲,若在
交通事故调解结束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仍有可能对之前签订的调解协议提
起诉讼:首先,如果协议本身存在着法律上的无效或
可撤销情形,例如其中包含
欺诈行为、威逼恐吓等等;其次,当协议条款明显不公平时,亦然可以申请
诉讼;最后,当调解协议未能完全弥补所有损失,并且在事后又发掘出更多的损失以及相关费用时,同样也可以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在此之前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完全出于
当事人自愿,其形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已经得到充分履行,那么在没有上述特殊情况下,再次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将极低,甚至难以被法院所接受。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提起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
诉讼时效限期,以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为例,其时效期限通常为三年。
因此,针对此问题,我们强烈建议你全面审视自己面临的现实状况与手中掌握的
证据资料,慎重权衡是否应当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