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接受的赠与,若赠与人已明确表示仅将
财产赠与某一特定配偶,且这种赠与在婚姻缔结后得以实现,那么一般情况下该财产应认定为该配偶的
个人财产;然而,倘若赠与者并未明确表示仅对某一方作出赠与,那么婚姻关系建立之后所获得的此类财产,便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看,判定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赠与行为是否具有明确的对象指向性。
如果有充足的
证据能够证明该赠与行为确实是针对某一方进行的,例如在书面
赠与协议中明确注明仅给予某一方,那么即使该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得到,也不会改变其作为个人财产的属性。
反之,若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那么就存在着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与此相关的赠与协议、
证人证言等重要证据,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