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异之后,若单方面阻止争取得到
子女抚养权的
监护人进行探访,此种行为实属违法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探望权这一权益乃是由法律赋予非直接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亲中的任一方的合法权益所组成.依据中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
离婚后,对于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父亲或是母亲,享有对其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
倘若抚养方无理地拒绝探视,那么被拒绝的一方可首先尝试通过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如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法院提起
诉讼,以期获得司法救济,确保自身的探望权得以实现。
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做出公正的判决,例如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等。
若抚养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措施。
总而言之,探望权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试图非法剥夺他人探望权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