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侵权案件中的免责情形,主要涵盖了如下五个方面:首先,基于“
不可抗力”原则,此种情况是指无法预知、无法避免且无法通过人力克服的外部环境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其次,根据“
正当防卫”理论,当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正在进行的非法侵犯时,为阻止这种
违法行为所采取的必要行动;再者,依据“
紧急避险”原则,当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严重威胁时,为避免更大损失而不得已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此外,“
受害人同意”也是一种常见的免责理由,即在损害结果尚未产生之前,受害方以明示方式表达出愿意承受某种程度的损害后果;最后,“自助行为”也可作为
免责事由之一,即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但因情况紧急无法及时寻求国家机构援助时,可以自行采取适当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每种免责情形均具有各自严格的构成要素与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