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到的
债务问题,其分配原则主要依据以下的思考逻辑展开:首先,明确所涉及的
债务究竟属于夫妇二人之间的
共同债务,抑或是单方面的
个人债务。
所谓的共同债务,通常是指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或者为了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妇二人达成共识的意识形态下产生的债务。
针对这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若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偿还债务,或者财产已经被各自分割,则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债务问题;若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
至于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
结婚前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
抚养义务的第三者所产生的债务等等,这些都将由举债的一方独自承担。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全面地考虑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以及是否存在夫妇二人的共同意愿等多重因素。
倘若对债务的性质存在疑虑,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关的
证据来加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