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
管辖权之所在,通常依循如下几种基本原则予以判定:即
侵权行为发生地以及被告方居住地的法院皆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其中,侵权行为地涵盖了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各类设备的实际所在地。
若无法明确认定侵权行为地及被告住所地这两个关键因素时,
当事人(
侵权方)发现存在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处位置则可视作侵权行为地。
针对与域名有关的侵权纷争,则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方居住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若仍无法准确界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当事人(侵权方)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亦可作为侵权行为地进行处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相关
证据的差异性,因此,上述定义的管辖权范围在实践中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