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认定的期限起算时间,通常存在两个主要情形。
首先,如果雇主未能在事故伤害或经诊断、鉴定确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的 30 日期限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话,那么
工伤员工或是他们的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同样时期内,即可直接向雇主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如果雇主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员工或他们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或经诊断、鉴定确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 1 年之内,也可直接向雇主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申请时,必须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
保证整个认定过程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