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涉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事例中,倘若驾驶员与车主并非同一主体,那么在发
起诉讼之时,理应将驾驶者以及车主皆列入共同被告。
从法律层面加以剖析,在车主对车辆的控制与使用环节上,或难免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诸如明晓车辆已存故障却依然出借等等情况。
反观驾驶员,身为直接导致
侵权事件发生的
责任人,无疑应对该起事故负首要责任。
因此,针对此类
起诉状,必须详尽明确各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以及可供联络的途径等。
至于被告方面的驾驶者与车主两位人士,则需逐一阐述他们与该次事故之间的具体关联关系,并揭示各自主观应负担责任之缘由。
同时,务必充分准备相关
证据,例如
交通事故的裁定文书、就医过程中的耗费支出票据、
财产损失评估的结论报告等。
通过上述举措,我们便能够更为有力地维护自身应有的法律权益。